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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8周年。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在全院广大团员青年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表彰过去一年来在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树立榜样,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学院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评优评先表彰活动,宣传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先进带动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步,健康成长成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和班级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和比例

(一)优秀团员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

2.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自觉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团员优先。

3.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成绩为优秀。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两学期内各科总评成绩均及格,平均分在75分以上,无处分记录。

5.优秀团员评选人数比例为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二)优秀团干部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带领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富有爱心,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学院各级、各类团学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关心团员青年,热心为广大师生服务,工作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够发挥团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开展团的工作有特色、有活力。

4.团干部任期不满一年者,不在评选范围。

5.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评议成绩为优秀。

6.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两学期内各科总评成绩均及格,平均分在75分以上,无处分记录。

7.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比例原则上各团支部一名。

(三)先进团支部

1.支委会成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身作则、联系同学、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团结全班团员青年,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并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2.团支部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青年的认识水平和思想觉悟。

3.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组织健全,团干部责权明确,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4.能够了解、反映团员的思想和要求,关心和维护他们的利益,坚持弘扬雷锋精神,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

5.支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6.支部团员无处分记录。

7.各系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比例为30%

三、相关要求

各团支部要负责提出申报人选,同时,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征得班主任意见,填写申报表,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第三人称),严格审核事迹材料,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事迹突出。

1.在评选工作中,学生团支部要注意向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担任班团干部的团员倾斜。

2.请各团支部于417日前将《评优申报表(个人)》(电子版,主要事迹300字左右),《评优申报表(集体)》(电子版,主要事迹400字左右)报各系部团总支。

3.各系部团总支审核,征求系党支部意见后,于423日前将《评优申报表》、《推荐汇总表》报学院团委。

相关附件:

附件1:2020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优申报表 .docx
附件2:2020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优推荐汇总表.xls